配偶外遇該蒐集哪些證據足以依照通姦罪訴請離婚呢?
若握有配偶與第三者正在行房之影像、照片或是錄音檔案;抓姦在床並找到遺留精液之保險套或衛生紙;或是當場逮到雙方未著衣物在床上擁抱等;如果第三者因與配偶交媾產子,經DNA的查驗後確定與配偶相符,雙方皆無法狡辯,畢竟孩子都出生了,配偶鑄下的錯誤更無法解釋。
不過握有任何相關證據後最重要的,是法官能夠採信,畢竟在法律上是講求證據的,如果您持有的證據模糊不清,無法確實地證明配偶外遇的事實,仍是不夠的;所以有些原配會向徵信社求助,委託蒐集另一半外遇的證據,這樣一來,不僅迅速也更確保自己的權益,面對未來任何離婚訴訟或是爭取子女監護權或贍養費時,作為最有力的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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